孚诺林公司在PVDF专利侵权纠纷案中取得最终胜利!
[北京,2024年11月14日]
经过长时间的法律诉讼,浙江孚诺林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孚诺林公司”)及东莞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孚诺林公司”)在与索尔维特殊聚合物意大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维公司”)的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赢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支持,确认其产品不构成对索尔维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该案件始于2020年5月索维公司对两孚诺林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指控其侵犯了索尔维公司拥有的专利号为200880019571.2、名称为“偏二氟乙烯共聚物”的发明专利权。索尔维公司要求浙江孚诺林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型号为浙氟龙®FL2100的聚偏氟乙烯树脂产品,并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经过一审、二审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认定,浙江孚诺林公司和东莞孚诺林公司的产品及制备方法均未落入索尔维公司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不构成侵权。终审判决撤销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并驳回了索尔维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终审判决为生效判决。
浙江孚诺林公司的法律顾问表示,终审判决体现了中国司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严谨态度和公正立场,也彰显了公司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决心。此次胜诉为公司未来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